民警进行现场勘查。民警进行现场勘查。

  肇事司机王某某供述:2016年3月5日20时30分其驾驶冀CMN516号黑色奥迪轿车去上班途中,行驶至开发区东区金海粮油公司路段时,将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,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。第二天晚上为逃避追究,隐匿罪证,将肇事车辆投入大海。办案人员带领肇事司机对事故现场、行车路线和投海地点进行指认,2016年3月8日,专案组将沉入海底的冀CMN516号黑色奥迪轿车打捞上岸,通过痕迹比对,现场遗留的塑料碎片、车标与肇事车辆破损痕迹完全吻合。至此“3.05”交通在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。

  目前,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,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